有地区发通告:不戴口罩致疫情传播将追责!

随着防疫措施不断优化

近日多地开展
“全民戴口罩”行动

安徽省无为市11日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通告指出,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

通告要求,凡在无为市域内所有人员,包括在无出差、旅游和开展商务、公务人员等,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此外,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内的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须“应戴尽戴”;居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或处于相关情形时“凡进必戴”。

安徽省天长市12日也发布了《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通告同样要求:凡在天长市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此外,也明确了“应戴尽戴”、“凡进必戴”等情况的适用范围。

安徽省宿州市在发布的《“全民戴口罩 携手护健康”行动倡议书》中则指出,要“自觉戴”“正确戴”“全程戴”“示范戴”“劝导戴”。


除无为市,浙江绍兴、桐乡、湖北黄石等地也相继发布提醒,号召开展“全民科学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行动。

钟南山在接受采访时也再次强调规范戴口罩的重要性。他表示,“戴口罩等个人防护需要加强,我们身边还有很多弱势群体,不能再传染给他们。我看到更多市民**或到公共场所时,都更注意戴口罩,大家有自我防护的意识绝对是好事。像佩戴口罩以及最常规的保持距离等要更加注意。”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医疗机构

可在线开治疗新冠的处方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关工作,发布通知:

  • 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依据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有关要求,为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居家的,在线开具治疗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处方,并鼓励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将药品配送到患者家中。
  • 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在线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 为方便人民群众获得健康咨询、就医指导、预约诊疗等服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分时段精准预约,缩短患者到院后等待时间。
  • 鼓励医联体内上级医院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
  • 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诊疗服务的监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质量安全责任,确保线上线下医疗服务一体化、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



来源:央广网 中国青年报 央视新闻

编辑:王晶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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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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